关于省科技厅项目验收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4 14:22 作者:魏保民 浏览量:3096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果,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根据2017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工作计划,我处决定对已到期的各类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即科技厅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验收项目类别

验收项目类别包括:

高新处–特色、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工业科技攻关项目;

国合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

农村处–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项目、农业科技创新与攻关项目;

社发处–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

政策处–青年科技新星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具体详见《2011-2015省科技厅未验项目清单》(附件1),该表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部未验项目清单,包括已经提交验收材料但未进行验收的项目。

2. 验收方式

(1)2014年12月前立项的项目需提交纸版申请材料申请验收;

(2)2015年1月之后立项的项目需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index)先填写科技报告后,再填写验收申请。

3. 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1)在科技厅网站–下载中心–验收、成果鉴定下载(http://www.sninfo.gov.cn:8083/xzzx.jsp#xiazai5)处下载各类项目对应《验收申请书》及《验收证书》,按要求填写并准备附件材料,同时对照《省科技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附加2)进行自查。

(2)将准备好的验收材料初稿(申请书及证书各一份,可先不装订)于2月22日提交至科技处成果科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修改。

(3)成果科审核无误后,按照相应项目验收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并草拟验收意见,之后将验收意见电子版及装订好的验收材料提交至成果科,等待验收。

4. 验收时间

具体验收时间由省科技厅各主管部门根据整体安排确定。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2279

邮箱地址:chg@nwu.edu.cn

附件1 2011-2015省科技厅未验项目清单

附件2 省科技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

科技处成果科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