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校理工科科研奖励工作进度,提升教师与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西北大学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西大发[2011]10号)(附件1),我校2016年度理工科科研奖励(论文及专利部分)统计汇总工作从即日开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奖励工作公开、公正和公平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奖励内容:
本次主要奖励2016年度发表的论文和受理、授权的技术发明专利,2011-2015年漏报的论文和专利可以进行补报。
1.优秀学术论文奖励
(1) 申请SCI、EI、CPCI-S论文奖励,申请人须填写《2016年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2),其中申报SCI论文奖励的,需注明SCI分区情况。
(2) 申请论文引用奖励,申请人须填写《2016年度优秀学术论文引用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3)。
(3) 申报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的各类论文,要求在科研业务管理系统(http://std.nw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中登记备案。未在系统中登记或未审核的论文,请相关教师和院系按程序尽快进行登记备案。其中,SCI、EI、CPCI-S和知网论文在科研业务管理系统中已实现自动抓取、推送认领功能,请各申请人注意认领本人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文章。
系统没有抓取的论文须在系统中提交相关信息审核,SCI论文附PDF附件,EI、CPCI-S论文须提交PDF附件及收录证明。申请引用奖励还须提交SCI他引检索报告。
2.发明专利奖励
申请发明专利奖励,申请人须填写《2016年度发明专利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以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并通过学校审核的专利信息为准,请相关教师和院系按程序进行登记审核。
二、工作程序
为提升我校科研奖励工作效率,本次论文及专利部分奖励由院系收取材料并进行初审及本单位公示后,再上报相关材料。
院系需要对教师提供的论文及专利进行初步汇总、审核(要求详见附件5),并在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清单及证明材料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上报科技处。需要上报的材料包括:
(1)纸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
(2)电子材料:包括《汇总表》和证明材料
电子版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应与纸质版汇总表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盖单位公章的纸版汇总表为准。上述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交科技处成果专利科,逾期不再受理。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复申请等情况,我处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我校离退休人员完成的科研成果可直接送交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联系电话:88302279
附件5 2016年度科研奖励(论文专利部分)院系审核要求.docx
科 技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