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补考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9 18:38 作者:汪海燕 浏览量:3959

各院、系:

按照《西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9】教字32号)文件规定,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可申请参加补考。现将本次补考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考报名安排

1.申请参加补考的学生可于82630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补考报名确认。(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学生将不能参加相关课程的补考)

2.网上报名结束后,院系教务管理人员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补考资格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补考(具体要求见《西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9】教字32号第四章第十五条)。

资格审核完毕后,院系应于94将审核后的补考名单(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公共课程补考安排

公共课程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在96913进行,具体时间安排随后公布。

三、专业课程补考安排

专业课程补考由院系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94915。院系可在此时间段内根据课程及参考人数安排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考试人数较多,需使用教室可与南北校区教务科联系),并于91将院系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报教务处教务科,学校将对专业课程补考情况进行检查。所有课程补考成绩应于930之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提交

四、考试要求

1.学生参加补考必须携带学生证(无学生证者须持院系开具的贴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学生应合理安排时间,务必按时参加相关课程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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