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成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1 10:11 作者:魏保民 浏览量:3646

关于征集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成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及奖项评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拟于2018年6月24日至27日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是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示,按照“鼓励创新,坚持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展奖结合、展后评奖”,与成果推介、洽谈对接同时进行。成果展进行统一分类展示,按学科类别分为工科、理科、文科三大类。该成果展评奖级别为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竞赛奖励。

现将我校征集研究生参展创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参展成果作者资格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我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参展成果类别和范围

本次成果展分理科类、工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

工科类、理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文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术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等。

二、相关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初选。要求每个单位至少推荐5项创新成果,并于2018年5月2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1)《成果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3份,A4纸正反打印,同时发送电子版。

(2)支撑材料1套,封面见附件1,应包含目录,A4纸尺寸,须与原件相符,并在封面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初选结果《推荐汇总表》1份(附件2),同时发送电子版。

2.6月4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参展成果。

3.参展成果确定后,学校统一制作展板。

三、其 它

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鼓励导师及其研究生积极申报,并组织专家对创新成果严格审查,所提交的创新成果应能高度展示我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对于申报参展的成果及附件材料,不得有任何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否则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联系研究生院教学办公室,电话:88308163。

 

附件:

1.成果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封面
2.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6日